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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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8/11/20 | 新北市 | NT$30,000 | 稽查時發現該址聯外水溝有藍紫色之現象,至該場勘查發現該場洗手檯有殘留之痕跡,經投放藍色示蹤劑確認,已確認該廠油墨殘渣排放之連外水溝,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法告發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 | 30-107-11002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永和區永貞路三九巷六弄四號五樓 |
移動污染 | 2018/07/25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所有3412-K9車輛經本局路邊攔檢檢測結果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為5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3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7-07028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永和區永貞路三九巷六弄四號五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