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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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子雄 | 董事長 | 21.63% | 百錄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方立宸 | 董事 | 21.63% | 百錄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方立寰 | 董事 | 41.60% | 金宸投資有限公司 |
方立安 | 董事 | 8.88% | 百盛國際有限公司 |
黃家豪 | 董事 | 11.08% | 吉富文創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陳松苗 | 監察人 | 0.00% | |
游家瑞 | 監察人 | 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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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1/12/13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台中文心秀泰店從事餐館業,實收資本額新臺幣6,000萬元,產出廚餘及廢食用油等廢棄物,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報本局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12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路二八九號二樓 |
噪音污染 | 2013/04/30 | 臺北市 | NT$3,000 | 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22-102-040135 | 違反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及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 |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一一九號一樓 | |
噪音污染 | 2013/04/25 | 臺北市 | NT$6,000 | 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22-102-040114 | 違反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及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一一九號一樓 | |
噪音污染 | 2013/04/23 | 臺北市 | NT$3,000 | 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22-102-040106 | 違反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及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 |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一一九號一樓 | |
噪音污染 | 2013/04/22 | 臺北市 | NT$3,000 | 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22-102-040103 | 違反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及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 |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一一九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