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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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0/11/15 | 桃園市 | NT$100,000 | 該廠所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M01),證號:H6637-00號」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6月16日派員至現場執行排放管道之稽查檢測作業,受測污染源為焙燒爐(E101)及二次燃燒室(E102),現場污染源正常運作,受測排放管道為編號為P101,受測空氣污染物為戴奧辛。稽查檢測結果:P101戴奧辛檢測濃度為0.781ng-TEQ/Nm3,不符合「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所定戴奧辛排放限值不得超過0.5ng-TEQ/Nm3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及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 | 20-109-11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權路三號二、三、四樓 |
固定空污 | 2014/01/21 | 桃園市 | NT$3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3-01003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六八巷一二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3/05/01 | 桃園市 | NT$60,000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40-102-050001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第7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六八巷一二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1/01/15 | 桃園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0-01003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5(2)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有害事業廢棄物)及本府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基準規定,裁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六八巷一二號 | |
固定空污 | 2010/11/24 | 桃園市 | NT$45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099-11002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六八巷一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