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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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毓超 | 董事長 | 1.76% | |
李鎔翰 | 董事 | 1.18% | |
陳素勤 | 董事 | 3.60% | 環球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陳啟育 | 董事 | 0.51% | |
陳冠而 | 董事 | 0.00% | |
吳宜玲 | 監察人 | 5.86% | 隆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林墩仁 | 監察人 | 7.28% | 安緯欣業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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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24/05/28 | 臺北市 | NT$100,000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未符合規定(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0點(含)以上)。(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10點]、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裸露區域第1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90%[缺失點數4點]、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缺失點數4點],查核缺失點數總計22點;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7)(工程名稱:廣宇建設雙連段三小段111等24筆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12建字第0177號)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23-113-05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銅山街六號地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