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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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24/02/19 | 彰化縣 | NT$100,000 | 未經公告為整治場址之污染行為人因其行為致土地經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32-113-020006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頂番里彰頂路一六○號 |
水污染 | 2020/04/28 | 彰化縣 | NT$10,000 | 經本府109年1月6日府授環水字第1090000868A號函核定註銷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並由代理人代理至109年4月1日,惟屆期未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30-109-04002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款及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頂番里彰頂路一六○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5/12/18 | 彰化縣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4-12004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頂番里彰頂路一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