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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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1/06/22 | 臺中市 | NT$12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2月10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貴公司負責人劉逸明先生及報關行人員至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分公司第10號碼頭貨櫃集散站,查驗貴公司於109年11月24日以報單第DA/09/156/H7729號向臺中關報運出口WASTE OF SYNTHETIC FIBRES乙批,2貨櫃重量計3萬9,218KGM,除在貨櫃內近開門口放置以太空袋裝之絲狀與塊狀之廢人造纖維及塑膠片外,內部主要均裝廢光纖電纜,為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事業廢棄物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 40-110-06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豐原區南嵩里水源路一○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