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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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5/02/20 | 桃園市 | NT$2,0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0351、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0月28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2057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四七號七樓之四 |
移動污染 | 2025/02/11 | 新北市 | NT$2,0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2087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一項次七規定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四七號七樓之四 |
移動污染 | 2025/02/10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0351、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0月17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2015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四七號七樓之四 |
移動污染 | 2024/10/01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0351、自用大貨車)於113年8月1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0004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四七號七樓之四 |
移動污染 | 2023/11/06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0351、自用大貨車)於112年5月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2-1101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四七號七樓之四 |
移動污染 | 2023/08/10 | 桃園市 | NT$3,000 | 貴公司車輛(車號:AUK-750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12-0802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四七號七樓之四 |
移動污染 | 2022/08/10 | 新北市 | NT$3,000 | 貴公司所有0833-**車輛經本局路邊攔檢檢測結果排放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3m-1,超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標準(1.2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11-0808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規定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四七號七樓之四 |
移動污染 | 2022/04/28 | 桃園市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0351、自用大貨車)於111年3月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1-0408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四七號七樓之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