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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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06/06 | 臺中市 | NT$293,700 | 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德隆里華安街12、16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992-05號),經本局於112年12月26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52.0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局前於113年3月8日中市環水字第1130022857號函開立裁處書(裁處書字號:30-113-030007)在案;另貴公司分別於113年2月29日未具文號函檢送「陳述意見書及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及113年3月14日尚昱恆字第11303140001號函檢送「水質檢測報告」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報請本局查驗,經本局於113年3月20日派員前往執行複查並於放流口採驗廢水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165mg/L(限值:30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按次處罰。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6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華安街一二、一六號 |
水污染 | 2024/03/08 | 臺中市 | NT$78,000 |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德隆里華安街12、16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992-05號),經本局於112年12月26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52.0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貴公司於113年3月18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包含懸浮固體)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3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華安街一二、一六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7/25 | 臺中市 | NT$60,000 | 現場確認所申報場內貯存廢酸洗液(廢棄物代碼:R-2502)係自110年12月開始貯存,惟迄未清理,貯存已有超過1年情事,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情事,依法告發。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餘裕處理容量許可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 | 40-112-07003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餘裕處理容量許可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華安街一二、一六號 |
水污染 | 2021/05/25 | 臺中市 | NT$75,000 | 本局於110年3月27日09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會同貴公司人員於放流槽採集水樣檢驗及送驗,其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0-05003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華安街一二、一六號 |
水污染 | 2014/09/10 | 臺中市 | NT$13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9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華安街一二、一六號 | |
水污染 | 2014/03/18 | 臺中市 | NT$8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3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華安街一二、一六號 | |
水污染 | 2011/08/11 | 臺中市 | NT$8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0-08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裁處。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華安街一二、一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