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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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碧雲 | 董事長 | 85.00% | 豪旺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李松鵬 | 董事 | 85.00% | 豪旺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李辰一 | 監察人 | 0.00% |
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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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 | 大陸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 28024658 | 2021/11/10 | 2031/07/29 |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 22424994 | 4,180,000 (新台幣) |
動產抵押 | 大陸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 28024658 | 2021/11/02 | 2031/11/01 | 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16844548 | 6,255,000 (新台幣)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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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鄉榮光路、勝利路違章建築拆除之廢棄物清運 | 新竹縣政府 | 106/11/03 | 否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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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1/11/18 | 桃園市 | NT$6,000 | 經查貴事業現場發現貯存區衍生性廢棄物廢塑膠(D-0299)及產品砂石混合物下方有堆置廢木材(R-0701)未登載於桃園市政府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貴事業未於實質運作前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已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11005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七一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12/02 | 桃園市 | NT$6,000 | 案經本局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勾稽結果(勾稽區間:108年9月~109年8月),發現貴事業於108年10月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再利用投入量17621.81公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製程每月最大量(14000公噸)百分之十,未依規定申請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12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七一一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08/23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5-08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七一一號 | |
水污染 | 2013/07/03 | 桃園市 | NT$15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2-07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七一一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0/12/07 | 桃園市 | NT$12,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099-12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本縣99年10月11日府環廢字第0990807978號令「桃園縣政府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9項(一)規定裁處。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七一一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0/10/15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2項 | 44-099-10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七一一號 |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0/09/13 | 桃園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 | 43-099-090001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4款裁處。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七一一號 |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0/08/31 | 桃園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2項 | 43-099-080001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4款裁處。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七一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