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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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6年廢水處理場污泥餅清理工作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 114/01/20 | 否 | |
104年度混凝土、水泥、細砂及碎石採購案 |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 | 104/03/13 | 否 | |
[二溪牛稠口農路改善工程]混凝土採購案 | 臺南縣大內鄉公所 | 099/11/25 | 否 | |
大內鄉九十九年度混凝土第一次財務採購案 | 臺南縣大內鄉公所 | 099/02/06 | 899400.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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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2/11/15 | 臺南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1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於事業廢棄物申報系統之產品申報與再利用系統產品申報數量不一致,經釐清廢棄物申報系統之申報數量為全廠總生產量,經濟部申報系統為添加R類廢棄物之預伴混凝土數量,經貴公司提供報表核算大致相符,惟110年5月經濟部再利用申報系統申報預拌混凝土數量為4,526.4公噸,經核算結果應為3,325.8公噸,是貴公司未確實申報再利用廢棄物之產品產生量。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11-11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十八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二一之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11/15 | 臺南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1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110年7月申報營運紀錄燃煤飛灰(代碼R-1106)於申報使用量992.45公噸,收受聯單數量506.88公噸、營運紀錄370.76公噸及6月貯存量520.69公噸,而7月申報貯存量僅為35.12公噸,顯有錯誤情事;另其110年7、8月燃煤飛灰(R-1106)營運紀錄之產品量均以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量作成申報(97,413.7公噸)屬申報錯誤;又貴公司分別於109年10月及110年3月及8月申報共產出184公噸之231699其他非金屬雜項礦物製品,現場未見貯存情形,經釐清為試車產出並已投入廠內製程再利用,惟未申報再利用聯單及使用等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1-11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二一之一號 |
水污染 | 2022/01/13 | 臺南市 | NT$3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1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水泥業,且設有擋雨、導雨設施及沉砂池,卻未定期記錄維護、清理淤砂之時間及方法,紀錄亦未依法保存3年供查閱。另M01製程產生之廢水,有貯留池T01-01(S01)1座,惟現場發現貯留池旁有2池作業廢水沉澱池(標示製程循環池)及堆置場X001旁亦有1池沉砂池,顯與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南市環水字第01253-10號)內容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1-01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二一之一號 |
水污染 | 2022/01/13 | 臺南市 | NT$1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1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係屬貴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水泥業,且設有擋雨、導雨設施及沉砂池,卻未定期紀錄維護、清理淤砂之時間及方法,紀錄亦未依法保存3年供查閱。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 | 30-111-01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二一之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0/12/01 | 臺南市 | NT$180,000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017-00號),經本局於109年10月13日派員稽查,現場進料斗作業中,製程主要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A012),無法正常啟動,且連通污染源間管線有破損情形,是貴公司未能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9-12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及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二一之一號 |
營建工程 | 2016/10/24 | 臺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 23-105-10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6條第2款規定,本府依同法第55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二一之一號 | |
水污染 | 2013/10/18 | 臺南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2-10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二一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