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4/05/30 |
宜蘭縣 |
NT$60,000 |
本局113年4月23日執行聯合攔查勤務及稽查業務,查獲OOOO有限公司(管制編號:X00X0000)所有車輛(曳引車車號:XXX-0000;半拖車車號:XXX-0000)載運新北市政府111重建字第395號建造執造工程剩餘土石方,未依隨車持有載明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載運至憑證序號(PB-113-00219XXX)核准之合法收容場所-OOOO股份有限公司(宜蘭縣政府112年12月20日府旅商字第1120221483號),逕私自載運前述土石方至宜蘭縣蘇澳鎮永春段土地傾倒、堆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3-05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清水路二三號三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4/05/30 |
宜蘭縣 |
NT$60,000 |
本局113年4月23日執行聯合攔查勤務及稽查業務,查獲貴公司(管制編號:G38A7566)所有車輛(曳引車車號:KLC-2668;半拖車車號:HBD-2558)載運新北市政府111重建字第395號建造執造工程剩餘土石方,未依隨車持有載明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載運至憑證序號(PB-113-00219190)核准之合法收容場所-富鋒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宜蘭縣政府112年12月20日府旅商字第1120221483號),逕私自載運前述土石方至宜蘭縣蘇澳鎮永春段土地(定位點:N24.590458 ,E121.848178)傾倒、堆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3-05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清水路二三號三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3/09/21 |
宜蘭縣 |
NT$1,2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XX-2600),於112年7月7日2時16分,行經宜蘭縣宜蘭市縣民大道二段與縣道191線交岔口處(近紅綠燈),自車輛內拋棄一般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2-0900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清水路二三號三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3/09/21 |
宜蘭縣 |
NT$1,2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XX-1357),於112年7月12日4時57分,行經宜蘭縣宜蘭市縣民大道二段與縣道191線交岔口處(近紅綠燈),自車輛內拋棄一般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2-0900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清水路二三號三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3/07/12 |
宜蘭縣 |
NT$1,200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786-X9),於112年3月3日08時,行經本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南下方向),載運逸散性物料,雖有覆蓋防塵網,但覆蓋不確實導致車斗上物料沿途散落,污染道路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2-0700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清水路二三號三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3/02/21 |
宜蘭縣 |
NT$1,200 |
查OOOO有限公司所有車輛於111年12月16日至宜蘭縣冬山鄉自強路35號(地段號:東興段511及512地號)進行土方載運作業,因未設置有效防制措施,致泥塊及泥土散落污染宜蘭縣蘇澳鎮自強路24號至冬山鄉自強路31號旁(龍德工業區)道路,此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2-02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清水路二三號三樓 |
水污染 |
2023/02/20 |
宜蘭縣 |
NT$10,000 |
貴公司(作業地點:宜蘭縣蘇澳鎮自強路35號即宜蘭縣冬山鄉東興段511地號土地)從事土石堆置作業,其規模(即堆置量)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土石方堆(棄)置場範疇,惟貴公司作業地點未設置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6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
30-112-02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清水路二三號三樓 |
移動污染 |
2022/06/17 |
宜蘭縣 |
NT$20,000 |
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超標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
21-111-0601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清水路二三號三樓 |
移動污染 |
2022/06/05 |
臺北市 |
NT$2,000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1-06009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清水路二三號三樓 |
移動污染 |
2022/06/05 |
臺北市 |
NT$2,000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1-06009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清水路二三號三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1/03/22 |
宜蘭縣 |
NT$1,200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LC-2130),於110年1月16日9時55分,行經本縣員山鄉員山路三段(省道台七線109.5公里處),載運逸散性物料,雖有覆蓋防塵網,但覆蓋不確實導致車斗上之物料散落,污染道路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0-03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清水路二三號三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1/03/15 |
宜蘭縣 |
NT$1,200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559-M5),於109年12月10日12時09分,行經本縣宜蘭市環市南路與南津路路口,載運逸散性物料,雖有覆蓋防塵網,但覆蓋不確實導致車斗上之物料散落,污染道路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0-03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清水路二三號三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0/11/03 |
宜蘭縣 |
NT$1,2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9732),於109年8月26日16時50分,行經宜蘭縣冬山鄉龍祥十路與自強路交岔處,汽車駕駛拋棄一般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9-11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清水路二三號三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0/04/20 |
宜蘭縣 |
NT$1,200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 KLC-2229),於109年1月7日8時45分,行經宜蘭市環市南路與南津路口,載運逸散性物料,雖有覆蓋防塵網,但覆蓋不確實導致車斗上之物料散落,污染道路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9-04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清水路二三號三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0/01/10 |
宜蘭縣 |
NT$1,200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 KLC-2197),於108年11月10日8時47分,行經宜蘭市環市南路與南津路口,載運逸散性物料,雖有覆蓋防塵網,但覆蓋不確實導致車斗上之物料散落,污染道路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9-01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清水路二三號三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9/11/14 |
宜蘭縣 |
NT$2,400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LD-2529),於108年7月29日10時51分,行經宜蘭市環市南路與南津路口,載運逸散性物料,雖有覆蓋防塵網,但覆蓋不確實導致車斗上之物料散落,污染道路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11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清水路二三號三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9/10/28 |
宜蘭縣 |
NT$1,200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LD-2529),於108年6月17日10時47分,行經宜蘭市環市南路與南津路口,載運逸散性物料,雖有覆蓋防塵網,但覆蓋不確實導致車斗上之物料散落,污染道路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10003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清水路二三號三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9/06/12 |
宜蘭縣 |
NT$3,000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 KLA-6967),於108年3月19日14時38分,行經宜蘭市環市南路與南津路口,載運逸散性物料,雖有覆蓋防塵網,但覆蓋不確實導致車斗上之物料散落,污染道路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06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清水路二三號三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8/10/18 |
宜蘭縣 |
NT$1,200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130-W7),於107年8月18日08時10分行經宜蘭市環市南路與南津路口,載運逸散性物料,雖有覆蓋防塵網,但覆蓋不確實導致車斗上之物料散落,污染道路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7-10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宜蘭縣羅東鎮站東路三五四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7/11/07 |
宜蘭縣 |
NT$1,2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106年9月22日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6188)行經三星鄉中溪洲堤防邊道路,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雖採防塵網,惟邊緣未延伸覆蓋車斗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 |
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 |
20-106-110004 |
違反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之規定,並依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5條裁處。 |
宜蘭縣羅東鎮站東路三五四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5/12/30 |
新北市 |
NT$60,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4-12006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羅東鎮站東路三五四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5/07/31 |
臺北市 |
NT$5,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4-07017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羅東鎮站東路三五四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5/05/28 |
宜蘭縣 |
NT$1,200 |
|
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 |
20-104-050011 |
違反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之規定,並依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裁處。 |
宜蘭縣羅東鎮站東路三五四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5/01/22 |
宜蘭縣 |
NT$1,200 |
|
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
20-104-010026 |
違反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之規定,並依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裁處。 |
宜蘭縣羅東鎮站東路三五四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4/07/04 |
宜蘭縣 |
NT$1,200 |
|
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 |
20-103-070009 |
違反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之規定,並依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裁處。 |
宜蘭縣羅東鎮站東路三五四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3/11/12 |
宜蘭縣 |
NT$1,200 |
|
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 |
20-102-110019 |
違反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之規定,並依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裁處。 |
宜蘭縣羅東鎮站東路三五四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2/06/25 |
宜蘭縣 |
NT$5,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1-060055 |
一、依據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規定,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者,大型車每次新臺幣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排放粒狀污染物經儀器測定超過排放標準(1993.07.01~1999.06.30出廠之黑煙(污染度)標準40%)未超過1.5倍者(41%~60%),每次新臺幣5,000元。
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第41條暨「使用中汽車排放空氣物不定期檢驗辦法」第5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羅東鎮站東路三五四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