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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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7/13 | 臺南市 | NT$60,000 | 本局於109年5月13日10時10分許派員抵達貴公司本市麻豆區新樓段708、709及710地號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廢冰箱)回收及貯存業務,現場回收貯存場面積逾1,000平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以上應回收廢棄物之回收業,惟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44-109-07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暨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項次五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毅興里興華街九之一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0/06/22 | 臺南市 | NT$3,000 | 本局於109年4月14日派員至本市麻豆區新樓段708、709及710地號土地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所暫置廢冰箱內層積水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立即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9-060729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13之規定裁處。 | 臺南市麻豆區毅興里興華街九之一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0/06/21 | 嘉義縣 | NT$3,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099-06002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裁處。 | 臺南市麻豆區毅興里興華街九之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