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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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0/07/23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10月8日派員稽查,據貴公司蘇○○表示,廢環氧樹脂以「廢塑膠(R-0201)」填報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並與其他事業廢棄物混合清運,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填報上開廢環氧樹脂之實際清除處理方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7005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二四八之一號六樓、二四八之二號六樓、二四八之三號六樓、二四八之四號六樓、二四八之五號六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