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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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1/07/09 | 彰化縣 | NT$60,000 | 查廠區外有一不明涵管持續有廢水排出,稽查時於該不明涵管採集水樣一組送驗,廢水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18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00 mg/L)0.18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並追溯廢水產生源頭,查廢水來源為製程區一地面上陰井,陰井內廢水滿溢經由廠內逕流廢水渠道排至廠外不明涵管,疏漏至周界外地面水體,且未於事發後3小時內通報本縣環境保護局及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10-070004 | 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規定,惟上述行為係屬一事不二罰範疇,從一重處分,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溪湖鎮河東里二溪路二段八一五號 |
水污染 | 2018/01/02 | 彰化縣 | NT$60,000 |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17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7-01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條及其附表3、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溪湖鎮河東里二溪路二段八一五號 |
水污染 | 2017/06/05 | 彰化縣 | NT$75,000 |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390mg/L(放流水標準10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6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溪湖鎮河東里二溪路二段八一五號 |
水污染 | 2015/11/23 | 督察總隊 | NT$60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4-10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50條、第5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溪湖鎮河東里二溪路二段八一五號 | |
水污染 | 2014/01/14 | 彰化縣 | NT$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8款 | 30-103-01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50及52條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8款規定認定情節重大,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第4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溪湖鎮河東里二溪路二段八一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3/11/13 | 彰化縣 | NT$6,000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2-110004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溪湖鎮河東里二溪路二段八一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