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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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雅鈴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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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3/03/16 | 桃園市 | NT$18,000 | 案經本局於111年1月5日派員前往本市桃園區富國路717巷31之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地點堆置大量(廢鋼骨、鋼筋、鐵皮及鐵屑等)經分類後從事販賣行為,屬共通性再利用行為,惟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告發,並限期貴公司於111年4月5日完成改善,本局於111年5月10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仍為完成改善,並於111年12月13日再次接獲民眾陳情再次派員前往稽查,惟貴公司仍從事共通性再利用行為並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300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埔頂里中華南路二段三五五巷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6/20 | 桃園市 | NT$12,000 | 案經本局前於111年1月5日查獲貴公司從事共通性再利用行為,惟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並限期貴公司於111年4月5日完成改善,本局於111年5月10派員前往複查,惟貴公司仍從事共通性再利用行為並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1-0600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埔頂里中華南路二段三五五巷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4/25 | 桃園市 | NT$6,000 | 案經本局於111年1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共通性再利用行為,惟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1-04008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埔頂里中華南路二段三五五巷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