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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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8/10/26 | 基隆市 | NT$6,000 | 經查貴公司107年8月份廢棄物(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902無機性污泥、D-1099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等)未依規定於次月五日前連線申報(實際申報日:107年9月20日),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2項相關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10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七堵區八德路二之九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9/06 | 基隆市 | NT$6,000 | 經查貴公司107年7月份廢棄物(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902無機性污泥、D-1099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等)貯存逾期申報,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9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七堵區八德路二之九號 |
固定空污 | 2018/08/21 | 基隆市 | NT$100,000 | 本案係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7日前往現場進行例行性稽查作業,經現場查核貴公司其逸散性粒狀污染物堆置區,未符合環保署公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堆置區防塵網因破損而未達設計或實際堆置高度1.25倍,記缺失點數4點;進骨材室輸送管道係採用密閉式輸送系統,惟輸送帶破損致未完全密閉,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記缺失點數4點;另,於場區內所管理之裸露區域,未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第7款規定,確實灑水保持地面濕潤,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記缺失點數合計12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之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法告發處分。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第7款 | 20-107-07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第5條第1項第2款、第8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七堵區八德路二之九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03/22 | 基隆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 40-105-03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七堵區八德路二之九號 | |
水污染 | 2015/11/24 | 基隆市 | NT$6,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 30-104-11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七堵區八德路二之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5/11/02 | 基隆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 40-104-11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七堵區八德路二之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5/09/08 | 基隆市 | NT$6,000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4-090002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0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七堵區八德路二之九號 | |
固定空污 | 2015/08/24 | 基隆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4-08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七堵區八德路二之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5/06/29 | 基隆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 40-104-06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七堵區八德路二之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