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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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3/07/11 | 高雄市 | NT$1,200 | 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2-07046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楠梓區大學三十二街一二八巷六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8/03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9年5月20日9時53分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843-N6)載運廢玻璃及超過尺寸廢塑膠條(250公分)、廢木板(90公分),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4、8項規定,部分遣返,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9-08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橋頭區甲田路三六巷一八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4/13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08年9月26日函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負責人劉○○身分證影本(106年9月18日換發),住址變更為「本市橋頭區甲田路36巷18號」,另查經濟部商業司貴公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貴公司機構地址已於106年12月13日變更至「本市橋頭區甲田路36巷18號1樓」,惟未於變更(106年9月18日、106年12月13日)後30日內(106年10月18日、107年1月12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9-04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55條第1項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橋頭區甲田路三六巷一八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9/03/05 | 高雄市 | NT$2,400 | 工程施工(房屋整修),泥漿未妥善清理,致污染水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03005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橋頭區甲田路三六巷一八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2/23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設置之清除技術員(蘇○○),於104年8月20日於貴公司退保,按貴公司107年10月24日所送資料所示,蘇○○薪資轉帳至其母蘇戴○○之106年度扣繳憑單所得為156,000元,遠低於106年度基本工資,104年度扣繳憑單所得為240,000元,亦低於104年度基本工資,另依所提107年度員工出勤簽到表所示,蘇○○107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月份出勤日數分別為5天、4天、4天、3天、8天、6天、9天、7天、6天,按上開薪資所得及服勤時間客觀事實判斷,貴公司清除技術員(蘇○○)非專任於貴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8-02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一九之○○○三地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7/10/05 | 高雄市 | NT$2,200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01款 | 41-106-10026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0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左營區緯六路二六六號七樓之五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7/19 | 高雄市 | NT$6,000 | 案經本局勾稽貴公司105年1月至105年4月網路申報情形,發現貴公司未申報105年1月至3月營運紀錄,另105年4月營運紀錄僅申報1.05噸,惟本局南區焚化廠進廠資料顯示,105年4月清運4車次,載重5.15噸,差額4.1噸未申報於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6-07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一九之○○○三地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7/07/06 | 高雄市 | NT$1,500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6-07053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左營區緯六路二六六號七樓之五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05/19 | 高雄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5-05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一九之○○○三地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5/11/06 | 高雄市 | NT$1,5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4-1106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左營區緯六路二六六號七樓之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