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固定空污 | 2023/08/11 | 桃園市 | NT$150,000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含熱媒加熱程序)(M04)、操證字第H6808-01號」,其製程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8日現場進行稽查檢測,污染源為蒸氣鍋爐(E401),排放管道編號為P401(稽查時前揭污染物操作中)及檢測空氣污染物項目為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稽查檢測結果:排放管道P401氮氧化物濃度為131ppm,超過「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附表之規定,氮氧化物排放管道標準為100ppm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2-08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合圳北路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10/05 | 桃園市 | NT$6,000 | 案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廠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製程新增木屑作為燃料,惟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將木屑燃料登載於原物料內容,查獲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1-10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合圳北路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2/03/21 | 桃園市 | NT$195,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執行排放管道編號P401氮氧化物項目檢測,檢驗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濃度值為120 ppm,未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氮氧化物:100 ppm。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1-03002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合圳北路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9/10/23 | 桃園市 | NT$200,000 | 貴廠雖已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染整理程序(M01)(設證字第H4930-00號)」及「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設證字第H4937-00號)」設置許可證,惟查尚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污染源。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10003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合圳北路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