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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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9/08/08 | 屏東縣 | NT$6,000 | 貴公司於鹽埔鄉洛陽村洛寧路75號,從事氧化鐵再利用代工業,案經本局於108年4月8日派員稽查,所產生之廢棄物採露天貯存,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8-08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林內里林內路七○巷五四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6/23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05年下半年清除屏東縣富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食品污泥至臺南市新營區欣農好肥料有限公司再利用申報紀錄,發現105年8月12日及8月29日等2筆之清除車輛即時追蹤系統軌跡未至聯單申報之再利用機構地址,實際係清除至臺南市柳營區欣農農牧企業社場外堆肥場再利用及簽章,明顯未依規定連線申報清除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6-06004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林內里林內路七○巷五四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2/10 | 屏東縣 | NT$6,000 | 從事回收鋼鐵廠軋鑄作業所產生下腳料(鐵屑、鐵粉)再利用加工作業、於露天大量堆置鐵屑、鐵粉,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並逸散污染地面,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6-02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林內里林內路七○巷五四號 |
固定空污 | 2014/05/22 | 屏東縣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3-05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林內里林內路七○巷五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