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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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18/11/28 | 高雄市 | NT$100,000 | 案經民眾提供佐證影片,經檢視影片確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逸散之情事,本局於107年9月15日10時0分派員前往本市小港區桂陽路175巷6弄1號稽查並提供佐證影片供貴公司人員確認,經確認係蒸氣鍋爐於107年9月15日9時0分啟動運轉,因故障致燃燒不完全,惟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產生粒狀污染物由排放管道排放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07-11005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平和二路五四巷四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