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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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24/10/09 | 臺南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13年7月18日至臺南市佳里區執行營建工地稽巡查發現貴公司委託津禾營造有限公司從事元聚開發住宅新建工程,惟工地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依違反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附表查現場缺失如下,缺失點數共計14點:1.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違反本辦法第6條第1項,記10點。2.未設置工地標示牌,違反本辦法第5條第1項,記4點。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13-10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6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及其附表一、二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四三巷七弄四○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0/09/11 | 臺南市 | NT$1,200 | 本局於109年7月4日10時55分許派員抵達本市西港區成功段396地號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新建房屋工程作業,當時發現施作車輛將泥土帶出路面,致污染地面及道路。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9-09026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四三巷七弄四○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8/10/26 | 臺南市 | NT$1,200 | 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許可,於違反地點有以懸繫方法設置廣告物污染定著物之行為,有礙市容觀瞻與環境整潔,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7-10038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5年4月12日府環清字第1050355971A號公告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本局違規廣告物裁處基準之表一(為黏貼、噴漆、粉刷等以外之行為態樣,且廣告物下緣距地面未達200公分)等規定裁處。 | 臺南市北區國興里開元路三四二巷七弄一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