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 |
2020/10/26 |
臺南市 |
NT$6,416,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於108年6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區產生廢(污)水收集管線連接至原廢水收集槽(T01-2),進入原廢水收集槽(T01-2)管線閥門關閉,逕行私自接塑膠管線利用重力方式排放於廠內雨水收集溝渠,再利用雨水收集溝渠排放於廠外承受水體,貴公司以專管、閥門調整方式使廢(污)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於廠外進入承受水體前之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54 mg/L、標準值3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90 mg/L、標準值100 mg/L;鋅檢驗值3240 mg/L、標準值5.0 mg/L;總鉻檢驗值5.85 mg/L、標準值2.0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上述貴公司製程區產生廢(污)水收集管線連接至原廢水收集槽(T01-2),進入原廢水收集槽(T01-2)管線閥門關閉,逕行私自接塑膠管線利用重力方式排放於廠內雨水收集溝渠,再利用雨水收集溝渠排放於廠外承受水體。貴公司前述違規繞流排放行為屬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所稱嚴重影響附近地區水體品質之行為。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9-10002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同法第18條之1第1項及同法第36條規定,按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裁處。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1/06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6月4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現場可見原料包材衍生之廢鐵,惟未於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10020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1/06 |
臺南市 |
NT$60,000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6月4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現場作業區之A-8801以太空包盛裝,惟未密封,且未置於貯存設施內。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40-109-01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4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水污染 |
2019/08/15 |
臺南市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6月4日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施T01-7快混槽有一迴流管流至T01-4廢水調整槽,未登載於廢(污)水排放許可證,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
30-108-08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第5條第1項附表三、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固定空污 |
2019/08/07 |
臺南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8年5月21日前往貴公司執行跨科室聯合稽查,經查貴公司位於本市關廟區,從事金屬電鍍程序,稽查時發現貴公司製程區鹽酸槽未裝設污染防制處理設備,逸散出明顯白色煙霧直接逸散至大氣。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08-08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水污染 |
2019/07/16 |
臺南市 |
NT$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區產生廢(污)水收集管線連接至原廢水收集槽(T01-2),進入原廢水收集槽(T01-2)管線閥門關閉,逕行私自接塑膠管線利用重力方式排放於廠內雨水收集溝渠,再利用雨水收集溝渠排放於廠外承受水體,貴公司以專管、閥門調整方式使廢(污)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於廠外進入承受水體前之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54 mg/L、標準值3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90 mg/L、標準值100 mg/L;鋅檢驗值3240 mg/L、標準值5.0 mg/L;總鉻檢驗值5.85 mg/L、標準值2.0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上述貴公司製程區產生廢(污)水收集管線連接至原廢水收集槽(T01-2),進入原廢水收集槽(T01-2)管線閥門關閉,逕行私自接塑膠管線利用重力方式排放於廠內雨水收集溝渠,再利用雨水收集溝渠排放於廠外承受水體,符合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所稱繞流排放行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一第1項規定。貴公司前述違規繞流排放行為屬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所稱嚴重影響附近地區水體品質之行為。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8-07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並符合同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所定情節重大之情形,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同法第46條之1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水污染 |
2019/01/31 |
臺南市 |
NT$1,89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6日派員稽查,因皮膜製程溢流堰破裂導致廢水疏漏至地面,由逕流廢水排放口排放至廠旁大排水溝(地面水體)。現場於逕流廢水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檢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值128mg/L(標準值100mg/L)、鋅值111mg/L(標準值5mg/L)、pH值1.8(標準值6.0~9.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 |
30-108-01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按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爰依同法第40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三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水污染 |
2015/09/07 |
臺南市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090005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水污染 |
2015/09/07 |
臺南市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090006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水污染 |
2015/05/28 |
臺南市 |
NT$20,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050020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水污染 |
2015/05/28 |
臺南市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050021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水污染 |
2014/10/21 |
臺南市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3-100022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水污染 |
2014/04/03 |
臺南市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3-040002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12/05 |
臺南市 |
NT$60,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40-102-12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依同法第53條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水污染 |
2013/06/20 |
臺南市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2-06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移動污染 |
2013/05/23 |
臺南市 |
NT$5,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2-05019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1/05/17 |
臺南市 |
NT$60,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0-05006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2款裁處。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水污染 |
2011/03/30 |
臺南市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0-03002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即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8規定裁處 。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
水污染 |
2010/09/08 |
臺南市 |
NT$8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099-09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南雄路一段七八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