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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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致錚 | 董事長 | 68.00% | 品適建築股份有限公司 |
徐瑞駿 | 監察人 | 2.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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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8/01/18 | 新北市 | NT$13,000 | 查貴公司所屬「105重建字第150號集合住宅、店鋪新建工程」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事業(營建工地),經查未於施工前提報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30-107-01005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三二五號四樓之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