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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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11/01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10年8月4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及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207-XY),每月清除許可量702公噸,惟上開清運車輛未於110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GPS,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七)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0-11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三民區鼎泰里民族一路五四三巷二二號一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