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陳俊銘 | 董事長 | 100.00% | 大南方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
陳福松 | 董事 | 100.00% | 大南方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
陳美智 | 董事 | 100.00% | 大南方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
陳奕潔 | 監察人 | 100.00% | 大南方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事業廢棄物 | 2024/03/29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3年1月22日執行申報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於112年1月至112年11月未申報製程之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相關資料,顯未於規定時間執行網路申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30044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工二路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8/20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並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許可期限至113年8月23日止),再利用廢棄物名稱R-0201-廢塑膠(300公噸/月),製成產品塑膠粒。本局110年7月22日派員稽查時,現場查看廢棄物貯存區已開闢為道路用地,場區配置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D-0299、D-0902、H-0002)。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80053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工二路一○○號 |
一般廢棄物 | 2021/07/27 | 臺南市 | NT$60,000 | 本局110年5月21日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辦案件,派員至本市麻豆區麻口里10之25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場地內從事廢液晶電視回收貯存,土地面積3,527平方公尺,屬一定規模以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惟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完成,即逕行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41-110-070253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5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工二路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7/01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惟經本局109年1月21日執行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產出之事業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有露天貯存情形,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7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工二路一○○號 |
水污染 | 2018/12/07 | 臺南市 | NT$10,000 | 貴公司從事再利用機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4日派員稽查,貴公司製程之中和槽pH meter顯示損壞且未每日紀錄pH值,未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 | 30-107-12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工二路一○○號 |
移動污染 | 2015/10/30 | 臺南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4-10008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工二路一○○號 | |
移動污染 | 2015/09/09 | 臺南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4-09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第68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工二路一○○號 | |
水污染 | 2014/04/03 | 臺南市 | NT$6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40001 | 依違反水污染防制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工二路一○○號 | |
水污染 | 2013/03/15 | 臺南市 | NT$20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2-03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項次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工二路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