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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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18/11/20 | 新北市 | NT$100,000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雖鋪設鋼板,惟鋪面未清洗且積塵甚厚,人工現場清掃,已有揚塵現象,記缺失10點。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雖設有高壓沖洗機(惟水源非自動補給,需再另拉水管補充至藍色水桶,再用加壓抽取方式),現場未清洗乾淨,記缺失4點。以上缺失總計達22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23-107-11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大同街二號六樓 |
營建工程 | 2018/07/19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主辦新店區雙城段昊城建設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6F51028-1),現場作業中,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2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 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程區域,記缺失4點。(二) 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10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4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23-107-07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大同街二號六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