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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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宜莙 | 董事 | 8.4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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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04/17 | 嘉義縣 | NT$6,000 | 本案係即時追蹤系統例行自主勾稽,貴公司未依規定於隔週週五(112年3月10日)以前執行112年2月26日至3月4日之GPS週確認作業,經本局112年3月16日IWMS系統勾稽查核,查有1輛清運機具(車號:818-R9)未於期限內完成此作業,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2-04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新港鄉大興村中正路一○三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7/29 | 嘉義縣 | NT$12,000 | 本案係即時追蹤系統例行自主勾稽,貴公司未依規定於隔週週五(111年7月1日)以前執行111年6月19日至6月25日之GPS週確認作業,經本局111年7月4日IWMS系統勾稽查核,查有1輛清運機具(車號:818-R9)未於期限內完成此作業,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蹤系統追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1-07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新港鄉大興村中正路一○三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7/21 | 嘉義縣 | NT$6,000 | 本案係即時追蹤系統例行自主勾稽,貴公司未依規定於隔週週五(111年6月17日)以前執行111年6月5日至6月11日之GPS週確認作業,經本局111年6月20日IWMS系統勾稽查核,查有1輛清運機具(車號:818-R9)未於期限內完成此作業,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1-07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新港鄉大興村中正路一○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9/08 | 桃園市 | NT$120,000 | 本局於109年8月7日至本市八德區榮興路335號(榮興段702、704、705、706地號)稽查,經查貴公司於上揭地點堆置大量事業產出之廢塑膠,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私設貯存場,擅自從事廢棄物貯存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09-09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二仁路一段二四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7/31 | 桃園市 | NT$6,000 | 從事回收物料批發業,收受事業產生之廢塑膠,屬再利用行為,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逕行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701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新港鄉大興村中正路二三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5/04 | 桃園市 | NT$60,000 | 本局於109年4月30日至本市八德區榮興路335號(榮興段702、704、705、706地號)稽查,經查貴公司於上揭地點堆置大量事業產出之廢塑膠,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私設貯存場,擅自從事廢棄物貯存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09-05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二仁路一段二四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