銡祥實業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7/11 , 04: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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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卓富全
統一編號
28840482
成立日期
2008/01/16
資本額
2,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3段259號7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卓富全 董事 30.00%
林華財(遺產管理人:范珍妹) 董事 10.00%
營業項目
  • 合成橡膠原料製造(184200)
  • 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382111)
  • 其他資源物回收處理(383099)
  • 公司歷程
  • 公司地址變更為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3段259號7樓
    2021/05/06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卓富全
    2021/05/06
  • 資本額變更為2,000,000
    2019/12/13
  • 資本額變更為3,000,000
    2019/01/24
  • 員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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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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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桃園市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2020/10/08 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2.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3.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5.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6.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7.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8.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9.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4條第2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2025/02/13 桃園市 NT$120,000 貴公司於本市龍潭區金龍段1054、1055地號土地從事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廢輪胎處理作業,並領有桃園市政府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登記證,案經本局114年1月16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回收管理資訊系統結果,貴公司未依上述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113年12月份營運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45-114-02000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二五九號六樓
    事業廢棄物 2021/09/24 桃園市 NT$6,000 案經本局110年7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廠製程防制設備(旋風集塵器)所產出之2公分以下橡膠粉(粒),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10-09007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楊銅路一段二九四之一號
    一般廢棄物 2019/05/25 新北市 NT$1,200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8057)之駕駛人未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污染地面。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41-108-05100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二五九號六樓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2013/06/05 桃園市 NT$60,000 廢輪胎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6款,廢輪胎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45-102-060001 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所定「廢輪胎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2款、第6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二五九號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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