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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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02/14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03號〉,機構原名稱為泓笠工程企業有限公司,111年9月26日變更公司名稱為泓笠有限公司、原機構負責人兼技術員王○○111年9月1日更名為王○○在案。惟貴公司於111年11月17日以泓笠有限公司字第111111701號函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機構名稱、機構負責人及技術員姓名變更時,經本局發現貴公司上述變更未依規定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44-112-02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東山區林安里林安三八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