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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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9/10/09 | 高雄市 | NT$60,000 | 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登記等相關事宜,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規定,依法告發 | 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第3條 | 45-108-10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及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佛道路一九三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6/05/06 | 高雄市 | NT$1,5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5-0508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前鎮區佛道路一九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