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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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0/11/19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環境稽查科及岡山區清潔隊109年6月17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嘉興東路2-6號稽查,發現貴廠從事寵物飼料製作,產出廢食品浮渣(泥),未妥善清除、處理,致溢流至廠外水溝,造成污染,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09-11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竹圍里嘉新東路二之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