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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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21/08/12 | 新北市 | NT$100,000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4點,影響防制效果:1.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設之鋼板間未密合, 致影響防制效果;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 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2.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 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10-08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二六八號一○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