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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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18/06/27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土城廠於106年11月22日進行定期檢測,檢測結果:硫氧化物濃度值為0.34 g/s(標準值0.33 g/s),未符合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7-06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通安里安和路二段七號九樓之一 |
事業廢棄物 | 2015/11/24 | 新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4-11005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三)、(四)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通安里安和路二段七號九樓之一 | |
固定空污 | 2015/05/11 | 新北市 | NT$2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04-05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通安里安和路二段七號九樓之一 | |
水污染 | 2011/08/08 | 新北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0-08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通安里安和路二段七號九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