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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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鈔紙袋(小型)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114/02/18 | 505000.0 | 是 |
掛號郵件招領通知單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113/08/29 | 否 | |
113年免稅店菸袋採購案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 113/08/13 | 1658450.0 | 是 |
伍拾圓幣牛皮紙捲1,000捲 | 中央造幣廠 | 112/12/26 | 否 | |
裝鈔紙袋(小型)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112/08/16 | 545000.0 | 是 |
牛皮紙500令 | 中央印製廠 | 112/02/17 | 否 | |
百張及千張紮票條三種共1,505捲 | 中央印製廠 | 112/01/13 | 否 | |
處方藥袋(單張式)1批訂定單價合約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111/12/30 | 否 | |
門診藥袋 |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111/12/21 | 否 | |
門診電腦藥袋等2項三年單價開口契約 | 臺北榮民總醫院 | 111/12/15 | 12667248.0 | 是 |
6g棒型細包裝紙購置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糖廠 | 111/10/05 | 否 | |
伍拾圓幣牛皮紙捲2,400捲 | 中央造幣廠 | 111/10/04 | 否 | |
千張紮票條三種共4,176捲 | 中央印製廠 | 111/09/30 | 否 | |
伍拾圓幣牛皮紙捲1,120捲 | 中央造幣廠 | 110/08/31 | 156408.0 | 是 |
小港廠110年牛皮紙18000張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小港廠 | 110/08/09 | 否 | |
臺中市政府金牛旺財春節紅包福袋印製採購案 |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 109/12/17 | 否 | |
45gsm捲筒模造紙 | 財政部印刷廠 | 109/12/16 | 否 | |
3款式手提紙袋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109/10/28 | 否 | |
50元牛皮紙捲2,200RL | 中央造幣廠 | 109/09/15 | 299200.0 | 是 |
裝鈔紙袋(小型)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109/09/04 | 否 | |
「電腦藥袋尺寸徵用口罩分裝袋採購案」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109/04/17 | 64800000.0 | 是 |
員林鎮公所101年番石榴、楊桃、葡萄套袋採購 | 彰化縣員林鎮公所 | 101/07/12 | 否 | |
員林鎮公所100年番石榴、楊桃、葡萄套袋採購 | 彰化縣員林鎮公所 | 100/08/31 | 666000.0 | 是 |
採購果品套袋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武陵農場 | 100/05/12 | 235300.0 | 是 |
九十九年番石榴、楊桃、葡萄套袋採購 | 彰化縣員林鎮公所 | 099/08/16 | 682000.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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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3/08/01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幼獅廠)領有其他紙製品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530-00號),本局於112年5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幼獅廠)執行稽查作業,查獲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違規事項如下:(一) 污染源製袋作業區E004製袋機7臺(許可核定6臺)、E009製袋機15臺(許可核定10臺)。(二) 依貴公司提供111年原物料報表核對,其中油墨用量為36.842公噸(許可核定年用量為19.7公噸/年)、撥水劑用量為12公噸(許可核定年用量為10.8公噸/年)、天然氣用量為18.81仟立方公尺(許可核定年用量為14.94仟立方公尺/年),已超出許可核定量,且逾10%容許範圍。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12-08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五三號一五樓之一 |
固定空污 | 2022/03/23 | 臺中市 | NT$320,000 | 本局於110年12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幼獅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製程流程略為接著糊調製區(樹酯A、樹酯B)->製袋作業區->紙袋,查貴公司(幼獅廠)109年樹酯使用量為89.8噸、110年1月~9月樹酯使用量28.8噸,均已超出固定污染源公告應申請操作許可證之第八批有機溶劑作業程序使用量達20噸/年之條件,另查貴公司(幼獅廠) M01製程已取得本局核發之設置許可證,惟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03003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五三號一五樓之一 |
固定空污 | 2021/01/12 | 臺中市 | NT$200,000 | 本局於109年8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幼獅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時廠內製程運作中,惟發現108年白膠使用量為57.2公噸、凡立水使用量為10.519公噸、水性油墨使用量為2.584公噸,符合許可公告第8批有機溶劑作業程序,有機溶劑年使用量達20公噸以上之條件,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0-01002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五三號一五樓之一 |
水污染 | 2017/03/27 | 臺中市 | NT$10,000 | 貴公司所屬幼獅廠於本市大甲區日南里幼九路6號從事紙容器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2月20日派員前往執行督察結果,發現貴公司所屬幼獅廠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所稱之造紙業,惟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03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五三號一五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