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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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8/10/19 | 新竹縣 | NT$6,000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9月10日環署督字第1050074560號來函交辦,食藥署執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稽查專案,本局於105年11月30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台端所經營之美福小吃店產出廚餘(廢棄物代碼:R-0106),無法出具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文件供本局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7-1000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竹北市斗崙里縣政九路一七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