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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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09/10 | 桃園市 | NT$24,000 | 本局於112年11月20日派員前往本市八德區大興路895巷101號稽查,發現臺端向事業端收受廢鐵於該處堆置並販售予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之再利用行為,惟臺端於該址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從事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臺端於112年12月20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續於113年7月17日至本市八德區大興路895巷101號複查,查臺端仍未取得本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9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信里松柏林一六之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5/20 | 桃園市 | NT$18,000 | 本局於112年11月20日派員前往本市八德區大興路895巷101號稽查,發現臺端向事業端收受廢鐵於該處堆置並販售予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之再利用行為,惟臺端於該址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從事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臺端於112年12月20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續於113年4月10日至本市八德區大興路895巷101號複查,查臺端仍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營運,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5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信里松柏林一六之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3/11 | 桃園市 | NT$12,000 | 本局於112年11月20日派員前往本市八德區大興路895巷101號稽查,發現臺端向事業端收受廢鐵於該處分類貯存並販售予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之再利用行為,惟臺端於該址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從事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臺端於112年12月20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續於113年1月24日至本市八德區大興路895巷101號複查,查臺端仍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營運,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3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信里松柏林一六之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1/10 | 桃園市 | NT$6,000 | 本局於112年11月20日派員前往本市八德區大興路895巷101號稽查,發現臺端向事業端收受廢鐵於該處分類貯存並販售予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之再利用行為,惟臺端於該址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從事再利用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1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信里松柏林一六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