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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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5/03/27 | 臺中市 | NT$390,000 | 查貴公司領有聚脲(PU)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10-04號),本局於113年12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P101及P102防制設備前端採樣孔未封密,致污染物未完全收集至防制設備處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4-03004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一段一○一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5/03/27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領有聚脲(PU)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10-04號),本局於113年12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有下列違規事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一)E109貼合乾燥作業區另有1點膠區、烘箱1台、1塗膠區,2組塗溶劑區,前端另有1研磨設備,未列入許可流程。(二)E119貼合乾燥作業區前端增加4組點膠區,後端增加5組塗膠區,另有1研磨設備,未列入許可流程。(三)E127擦拭區旁之負壓計管線脫落,未有效顯示壓差。(四)A101、A102、A108、A109、A110僅記錄壓差範圍,未確實記錄壓差值。(五)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密閉負壓區之負壓值。(六)新增1組EVA射出成型設備,未列入流程。(七)吸附設備應每日量測VOCs前後端濃度,惟因故未進行量測。(八)活性碳更換量未達許可核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14-03005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一段一○一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3/07/31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領有聚脲(PU)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10-02號),本局於112年6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發現貴公司未依核定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E122人工網印區未使用氣罩收集,且污染源操作中。(二)新增雷射雕刻區,設有廢氣管連接至P102排放管道,且污染源操作中及未登記於許可證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12-07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一段一○一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0/07/07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領有聚脲(PU)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10-01號),本局於109年5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惟發現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違規事項如下:(一)人工噴膠(E109)及乾燥區(E110)原設備分別為6台,現已增至8台,且查核時運作中。(二)A101旋風分離器壓差計讀值為45mmH2O(許可核定值60~90mmH2O),低於10%容許範圍。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09-07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頂店里中山路一段一○一二、一○一二之一、一○○八之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2/11/02 | 臺中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1-11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頂店里中山路一段一○一二、一○一二之一、一○○八之一號 | |
移動污染 | 2011/09/21 | 臺中市 | NT$3,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0-09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一段一○一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