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勵遠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7/10 , 1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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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李佩芬
統一編號
34272748
成立日期
1979/05/23
資本額
66,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66,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2-2760-0245
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212號7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李佩芬 董事長 17.77%
黃秀貞 監察人 4.33%
營業項目
  • 紙盒、紙袋批發(469914)
  • 塑膠袋製品製造(220212)
  • 印刷(160100)
  • 公司歷程
  • 資本額變更為66,000,000
    2018/10/01
  • 員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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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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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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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01-03 50~100萬 0~50萬
    2024 01-12 200~300萬 0~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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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專利
  • 紙容器結構
  • 瓶罐的封口結構
  • 具隱藏式拉耳之封口膜
  • 藥錠封裝結構
  • 抗紫外線包裝結構
  • 瓶罐封口墊片
  • 隨身攜帶式菸灰袋
  • 水氣透析逸散袋結構改良
  • 具環保可定型積層鋁箔及製造方法
  • 抗紫外線積層包裝膜
  • 工廠
    地區 數量
    桃園市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給付貨款
    2016
  • 公示催告
    2014
  • 給付貨款
    2016 2018
  • 除權判決(票據)
    2015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2023/11/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2023/0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固定空污 2021/03/30 桃園市 NT$100,000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有機溶劑作業程序-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3月5日至貴公司進行限期改善複查,發現貴公司提供109年第四季原(物)料使用量及核定使用量仍超過許可證核定最大年使用量,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10-030020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楊梅區高青路二八巷五之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20/09/18 桃園市 NT$6,000 該公司從事印刷業,並有產出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生活垃圾(D-1801)等事業廢棄物,係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於營運前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09-09004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楊梅區高青路二八巷五之一號
    固定空污 2020/07/01 桃園市 NT$100,000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有機溶劑作業程序-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證字第H6403-00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4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提供之108年原(物)料:醋酸乙酯(EAC/乙酸乙酯)、膠水(AD502S)、油墨(UNIVURE)、標準溶劑、慢、油墨(AL FOIL BN842)、油墨(TOYO)、油墨(Siegwerk)使用量超過許可證核定最大使用量。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9-070001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楊梅區高青路二八巷五之一號
    固定空污 2017/06/03 桃園市 NT$100,000 1.本案係行例行性稽查。2.查台灣勵遠股份有限公司為印刷製造業,主要以醫品藥材包裝生產為主,製造流程係以半成品PET及PTP(鋁薄材)進行印刷、貼合後加工裁切、沖片後為產品。3.現場稽查時,現場有印刷機1台、貼合機1台、沖片機3台、裁切機4台及檢品機3台。現場污染源印刷機及貼合機均操作中,現場有使用油墨有機溶劑及硬化劑。4.查該公司105年原物料用量為26.344公噸,已達列管要件,該製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四批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惟稽查時其製程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定。5.現場告知廠方人員未取得操作許可證不得操作,現場並會同廠方人員,會同並拍照。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6-060007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楊梅區高青路二八巷五之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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