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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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瑞雄 | 董事 | 84.1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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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4/04/30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S6-267、自用大貨車)於113年4月3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4063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新北市板橋區松江街一二二號四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3/12/28 | 新北市 | NT$3,6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38-FE)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2-12208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新北市板橋區松江街一二二號四樓 |
移動污染 | 2011/06/27 | 新北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0-06013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目之1裁處。 | 新北市板橋區松江街一二二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