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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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19/07/04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缺失說明如下:(一)洗滌塔(A001)之壓降為0mmH2O(許可範圍為10-30mmH2O)。(二)靜電集塵器(A002)之一次及二次電流分別為小於0.1及等於0.2安培(A)[許可範圍均為1-2安培(A)]。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07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工四路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