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2 , 12:29 A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2 , 12:29 AM
負責人
詹麗燁
統一編號
36234468
成立日期
1977/10/03
資本額
2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20,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1段61巷9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詹麗燁 董事長 15.00%
詹麗靜 董事 15.00%
詹淑清 董事 15.00%
詹韙任 董事 40.00%
詹淑媚 監察人 15.00%
營業項目
  • 冷凍冷藏倉儲經營(530200)
  • 自有不動產買賣(681111)
  • 自有不動產租賃(681112)
  • 公司歷程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詹麗燁
    2020/04/16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詹麗靜
    2017/01/05
  •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新北市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交付簿冊
    2017 2019
  • 給付贈與物
    2018 2019
  • 給付贈與物
    2019
  • 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2006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固定空污 2024/10/09 新北市 NT$675,000 貴公司主要從事冷凍倉儲,現場查獲廠區冷凍設備之氨氣因管理失當產生洩漏,雖裝置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收集及處理設備,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未被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且未經排放管道排放散布於空氣中。另查現場因突發事故(氨氣洩漏),致大量排放有害空氣污染物(氨氣)散佈於空氣中,貴公司負責人除關閉卸壓閥外,對已洩漏之氨氣及廠區水溝之氨水無有效應變作為,且至遲未於1小時內通報直轄市主管機關。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20-113-100007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9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六一巷九號
    水污染 2023/11/27 新北市 NT$30,000 貴公司所屬低溫倉儲場,未經妥善處理且未採取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排放)酸鹼廢液(氨水,ph值為11.47)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30-112-110026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六一巷九號
    一般廢棄物 2020/06/02 新北市 NT$1,200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BBC-3309)之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41-109-06024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緩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六一巷九號
    本頁內所載之資料,所載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
    公司一有新動態,我們馬上通知你,追蹤公司讓你不錯過任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