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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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19/09/25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現場作業中,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使用之燃料為生煤,屬行政院環保署公告第一批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暨新北市政府102年8月22日北府環空字第1022299984號公告之固定污染源,檢測頻率為每三個月檢測一次,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惟貴公司108年第2季定期檢測結果,前經本局限期補正仍未補正完成,屬未依規定完成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氣體組成及排放流率與防制設備前後端排放流率及空氣污染物濃度之定期檢測及申報作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 | 20-108-09002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第10條第3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東林里工九路一四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9/06/03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林口廠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編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771-04號),經查移動床鍋爐(E101)登載規格為9.6公噸/小時,洗滌塔(A103)壓降為20mmH2O,與許可證登載設置及操作條件不符(10公噸/小時、40~120m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06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工九路一四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9/01/18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林口廠從事熱能供應業,經於煙道檢測粒狀污染物濃度145mg/Nm3,超過排放標準(100mg/Nm3)。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第1項 | 20-108-01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東林里工九路一四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8/03/16 | 新北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林口廠移動床鍋爐(E101)後端排放管道(P101)於106年10-12月(第4季)未進行檢測,且未於定檢期間內向本局提出替代方案。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20-107-0300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東林里工九路一四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5/09/24 | 新北市 | NT$3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04-09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東林里工九路一四號一樓 | |
固定空污 | 2014/02/07 | 新北市 | NT$2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3-02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東林里工九路一四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