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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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19/09/26 | 臺南市 | NT$60,000 | 本局108年5月24日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辦案件,派員至新營區埤寮里中正路430巷125之12號稽查,發現貴行於場地內回收貯存廢機動車輛,屬一定規模以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惟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完成,即逕行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 41-108-0902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項次五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埤寮里中正路四三○巷一二五之一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