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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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7/03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宥臻工程行原為本市核可之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經查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除車輛(車號:773-BZ)自105年10月1日起,系統已逾6個月無車行資料傳輸,另查該車已報廢,惟登記之清除車輛異動,未依規定辦理許可文件變更事宜。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 44-106-07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二段一七七巷四四號三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7/03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宥臻工程行原為本市核可之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5年9月份至106年4月份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臺端未申報105年9月份、106年1月份至3月份及逾期申報105年10月份、105年11月份營運紀錄(分別於105年11月11日及105年12月17日完成申報),未依規定期限內 (每月10日前)申報其前月之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6-07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二段一七七巷四四號三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7/06/27 | 新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6-0601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二段一七七巷四四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