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水污染 | 2020/04/07 | 桃園市 | NT$3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經查貴事業作業係以印刷方式製造電路板,作為支撐電子零件及零件電路板事業,廠內設有印刷機、網版清洗作業區等製程,作業產生之廢水經收集至pH調整槽處理後,暫存於貯存槽,再由壓濾機處理後回收使用,貴事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業別,項次21),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貯留許可證逕行貯留廢(污)水。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9-04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長壽里長春路九八號四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