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漢企業社 歇業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2 , 12: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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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楊慶火
統一編號
41816703
成立日期
2015/07/03
資本額
2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宜蘭縣羅東鎮羅莊里天祥路63號三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楊慶火 100%
營業項目
  • 未分類砂、石採取及其他礦業(060099)
  • 公司歷程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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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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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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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專利
    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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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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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水污染 2019/06/24 宜蘭縣 NT$1,326,000 台端(作業地點:宜蘭縣南澳鄉澳花段52-1及53地號等2筆土地)從事礦石洗選加工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事業(土石加工業),應依規定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後,始得為之;惟台端未依規定取得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之情形下,逕自排放洗選礦石之製程廢水,進入承受水體,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且該股廢水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1,070mg/L,最大限值:50mg/L,超標20.4倍,屬嚴重違規)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26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30-108-060002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宜蘭縣羅東鎮天祥路六三號三樓
    固定空污 2019/04/08 宜蘭縣 NT$100,000 於本縣縣南澳鄉蘇花段52-1、53地號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稽查,發現缺失如下:1.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本辦法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2.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採舖設粗級配或粒料者,舖設厚度不足,或作業期間未灑水,使表面保持濕潤;記缺失4點。3.車輛清洗:洗車設備無加壓沖洗功能(無水且未作動);記缺失4點。缺失共計18點,已達10點以上之嚴重程度,依法處分。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20-108-040004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1項第2款、第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宜蘭縣羅東鎮天祥路六三號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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