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03/21 |
高雄市 |
NT$12,000 |
貴公司清除車輛(KLD-8807)於111年4月11日15時10分清運「鉅正環保有限公司」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及廢塑塑混合物(D-0299)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夾雜廢棄物為玻璃纖維,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部份遣返,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2-0300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附表3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5/24 |
高雄市 |
NT$12,000 |
貴公司清除車輛(KLD-8807)於111年3月30日10時許清運「博威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林廠」之廢塑塑混合物(D-0299)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其廢棄物為粉狀廢棄物,該粉狀廢棄物係屬不得交由該資源回收廠處理,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1-0500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附表3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6/04 |
高雄市 |
NT$12,000 |
貴公司清除車輛(KLD-8807)109年4月16日8時15分併車清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進入本局仁武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車內廢棄物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檢測數值166ppm超標,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全車退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0-06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5/18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清除車輛(943-M9)於109年6月18日10時10分清運「三芳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事業廢棄物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經稽查發現其廢棄物為粉狀廢棄物,該粉狀廢棄物係屬不得交由該資源回收廠處理,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0-05003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4/15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清除車輛(KLE-7198)108年11月12日9時25分清運「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廢紙或其混合物(D-0699)(聯單編號:S220110910805014)進入本局仁武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車內廢棄物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檢測數值146ppm超標(標準值30ppm),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全車退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0-04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9/21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清除車輛(KLE-7198)108年10月16日9時1分清運「長春人造樹脂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廢塑膠混合物(D-0299)、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聯單編號:S220109210800212)進入本局仁武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檢測數值914ppm超標(超過30ppm),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全車退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9-09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6/25 |
高雄市 |
NT$18,000 |
案係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於108年4月25日9時35分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號KLD-8807)載運「三芳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D-1699)、廢布(D-0803)、廢紙混合物(D-0699)欲進廠處理,經落地檢查發現VOC檢測數值(83PPM)超過標準值30PPM,已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暨高雄市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四、16規定,業經該廠予以退運在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8-06004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2/14 |
高雄市 |
NT$21,000 |
案係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於107年12月11日10時05分經平台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號633-GN)載運「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欲進廠處理,經落地檢查發現VOC檢測數值(518PPM)超過標準值30PPM,已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5款規定暨高雄市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四、16規定,業經該廠依上開管理規則第10條第5款規定予以退運在案,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8-02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之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11/07 |
高雄市 |
NT$21,000 |
案係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於107年9月17日9時35分經平台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號943-M9)載運「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廢塑膠混合物、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等欲進廠處理,經落地檢查發現VOC檢測數值(80PPM)超過標準值30PPM,已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5款規定,暨高雄市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四、16規定,業經該廠依上開管理規則第10條第5款規定予以退運在案,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7-11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之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12/13 |
高雄市 |
NT$30,000 |
案係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於106年10月24日9時15分經平台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號633-GN)載運廢塑膠等欲進廠處理,經落地檢查發現超過70公分,已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暨高雄市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四、2及3規定,業經該廠依上開管理規則第10條第5款規定予以退運在案,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6-120004 |
依據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6年10月25日高市環南資仁字第10670745400號函暨本局106年10月30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40701200號函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3/21 |
高雄市 |
NT$30,000 |
案係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於106年2月6日9時10分分經平台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號GX-A52)載運載運廢紙混合物、廢布、廢皮革、生活垃圾等欲進廠處理,經落地檢查發現VOC檢測數值(63PPM)超過標準值30PPM,已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5款規定,暨高雄市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四、16規定,業經該廠依上開管理規則第10條第5款規定予以退運在案,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06-03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10/14 |
高雄市 |
NT$12,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05-100008 |
依據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5年9月1日高市環南資維字第10570635100號函暨本局105年9月9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539753000號函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10/14 |
高雄市 |
NT$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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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05-100009 |
依據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5年9月9日高市環南資維字第10570664700號函暨本局105年9月20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539977800號函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6/05/24 |
高雄市 |
NT$5,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5-05017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6/05/24 |
高雄市 |
NT$5,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5-05017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04/08 |
高雄市 |
NT$12,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04-04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4/07/22 |
高雄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
44-103-07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3/10/30 |
高雄市 |
NT$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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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2-10007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1/03/08 |
高雄市 |
NT$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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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0-03004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0/12/16 |
高雄市 |
NT$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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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099-12016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 |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安樂一街四五之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