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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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08/05 | 花蓮縣 | NT$14,000 | 貴事業未依規於代理期滿前十五日內應完成同一級別以上之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 | 30-113-07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花蓮縣秀林鄉和平村和仁六二之一號 |
水污染 | 2024/06/27 | 花蓮縣 | NT$10,000 | 貴事業設置之專責人員逾15日來函申請專責人員註銷並由代理人代理,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 30-113-06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花蓮縣秀林鄉和平村和仁六二之一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24/05/16 | 環境管理署 | NT$300,000 | 一、礦場近3年營運開採生產作業於假日進行運輸。二、礦場地下水質監測所設地下水井位置與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內容不符。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13-050002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花蓮縣新城鄉新城村新興一路一巷一二號一樓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9/07/05 | 北區督察大隊 | NT$300,000 | 本署於107年7月19日派員執行環評監督,發現本開發案自104年4月1日營運迄今尚未佈設輸送帶基地平台,未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之內容,切實執行。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8-070002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花蓮縣新城鄉新城村新興一路一巷一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