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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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佩君 | 董事 | 5.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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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04/23 | 桃園市 | NT$42,000 | 貴公司於本市新屋區埔工路325-1號從事土石加工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4日及10月27日派員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至本市新屋區埔工路325-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土石加工砂石洗選作業程序,其產生之廢水貯留於貯存池沉澱再回流製程使用,且經量測現場土方及污泥之堆置總體積已逾500立方公尺以上,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及定義列管之土石方堆棄置場(業別,項次41),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相關文件,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3-04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東社里明德路一一號五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4/04/15 | 桃園市 | NT$840,000 | 案經本局於112年9月24日及10月27日派員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至本市新屋區埔工路325-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址收受砂土洗砂作業,以水為載體,破碎水洗大粒徑土方,經圓篩機(篩徑0.4公分及2公分)及泥砂分離機篩選分離出產品規格為粒徑0.4公分~2公分細砂之產品、非產品之無機性污泥(D-0902,粒徑小於0.4公分非細砂產品之含高濃度懸浮固體無機性污泥)、土木及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含洗砂篩出粒徑大於2公分廢木屑、廢塑膠等輕質廢棄物混合物及非屬洗砂作業廢棄物大塊垃圾、廢木材)等事業廢棄物,已屬環境部公告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二)登記資本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逕行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4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東社里明德路一一號五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4/03 | 桃園市 | NT$0 | 案經本局於112年10月27日派員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至本市新屋區埔工路325-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收受瑞崧營造有限公司清除自進富玻璃有限公司之土木及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於廠內貯存堆置並覆土掩埋,惟貴公司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逕自從事廢棄物貯存、處理業務。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4-113-04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 桃園市平鎮區東社里明德路一一號五樓 |
固定空污 | 2023/11/15 | 桃園市 | NT$52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4日派員會同環境部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前往本市新屋區埔工路325-1號稽查,貴公司於該址從事土石加工業,經量測現場土方及污泥之堆置體積已逾3,000立方公尺,係屬環境部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固定污染源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2-11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東社里明德路一一號五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