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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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23/02/21 | 彰化縣 | NT$150,000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15日派員前往復查,查該工程違反管理辦法第6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點數10點;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第9條裸露區域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18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12-02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伸港鄉線工北四路七八九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22/03/23 | 中區督察大隊 | NT$300,000 | 中區督察大隊109年9月10日執行環評監督,發現本案已進行打樁作業之開發行為,惟未於施工前30日內,以書面告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本署預定施工日期、未於施工前提送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舉行公開說明會及未執行施工期間環境監測計畫等情事。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11-03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伸港鄉線工北四路七八九號 |